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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一个80末女屌丝在纽约的奋斗史

已有 2162 次阅读2012-5-3 15:40

一个80末女孩写的在纽约的奋斗史/snowwhite666
 
看到一篇帖子,写得很给力,痛快!
 

大家好。我是一个生活在纽约的纽漂女屌丝。

这句话听起来很悖论。作为一个本科没有学过高数、英文并不出挑的国际学生,在纽约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城市生存,若非多金或才干过人,并非易事。可惜我又算不得后面那种人,除了抹点粉还算得上白,我一点儿不富,也不美。

我想大多数人认识我,是因为我可以算是有个叫PLACEBO的英国乐队在中国大陆有史以来最花痴的脑残粉。刚才我还花了20分钟在FLICKR上扒图传上豆瓣,过程中情不自禁地大喊“尼玛太萌了”还吓着我室友了,我自己都很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Facepalm来着。

说出这些真相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我的工作性质、行业属性要求我每天装成白富美。我是一个新上线的时尚网站女编辑,顺带帮着更新微博、非死不可和推特,你知道,这样一个称谓基本等同于“穿动物园的女编辑”。

事实上我从来都不想成为白富美,我想在10年的时间里,成为一个牛逼的人。可是牛逼的定义太模糊了,简直就是跟印度飞饼那一层层的褶褶一样难以把握和认清的概念啊。好吧,你肯定要问,这么一个集合了脑残粉和女屌丝全部缺点的姑娘,有什么资格说要在10年之内成为一个牛逼的人呢。

我来说说自己好了。

2010年的时候,我大学毕业,来美国念书。我大学的时候脑子大概是被枪开过了,从一个对新闻满腔热情的小朋友成长为了一个脑子里只有音乐的傻逼(拜PLACEBO所赐),一门心思就是很想出国,所以从大二开始就准备托福跟GRE,结果GRE的写作分数不好,申学校也申得不太给力,最后去了个边缘小城Syracuse,念了超级水的NEWHOUSE,一年之内去了各种地方旅游,临近毕业时默默觉得自己在美国死也找不到工作,家里的钱肯定就水漂了啊水漂了啊。

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天上突然掉下一张2000刀的支票,雪城一位心肠很好的女士决定要我当她3个月的暑期实习生,报酬就是那两千块。

五月份我回国,见了家里人,见了国内最好的朋友,见了一个曾让我念念不忘的男人,然后,得知外公病危,家人瞒了我半年以上。九天的时间很短,我带着还没有调过来的时差和满脸泪水,稀里糊涂地赶在学生签证过期之前飞回了美国。

我头也不回地搬来了纽约,和一个朋友在哥大附近短租了一个客厅。依然一贫如洗的我一边做着实习,一边也没有很认真地找工作(…),被找房子的事情缠到头痛,最后在8月底搬到了华人聚居地Elmhurst,短租了一间小小的卧室,和一家子马来华人住在一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室友会买各种华文报纸,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网上搜到了两家最大报纸加上一个中文电视台的HR联系方式,附上大二小实习时候写的稿子和我的个人简历投了出去。

然后,我在10月的时候,变成了世界日报纽约分社的一名社区记者,在皇后区跑教育、法律、社会福利、艺文,还有警线。我去过无数次法院报道重刑犯杀人犯精神病人的庭审纪实,隔三差五去警局报道、和光头但人很好的社区事务警察混成了朋友,在不大的法拉盛社区上蹿下跳,在各种社区人士的办公室蹭饭蹭网蹭歇脚。总的来说,虽然钱少,我干得不错,报社也给了我很多机会。

我休周四、六,这意味着我基本上和周五晚上的各种酒局无关,因为那天晚上我值夜班到11点。我第一年没有年假,我大概也没法回国。

干满两个月,我转正了,报社开始催我办H1B。然后欢乐的来了,我现在的老板在LinkedIn上找到我,想跟我聊聊。

我老板叫Brian,是个地道的纽约人,在见面之前稍微google了他一下发现还挺牛逼的。我们聊了一个半小时,他跟我讲了一个梦,我在里面看到了我想要的现实,至少是目前比较affordable的现实:写我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以及社交媒体运营。

我早就不去想什么当小说家和战地女记者这种事情了,当然,根据Paulo Coelho的说法,我很可能在20年以后,变成一个牛逼的小说家 *^_^*

顺带一提,那货是我最喜欢的神棍作家。

2月底,尽管很舍不得同事,但我还是从世界日报辞职了,H1B也不要了,只记得当时脑子特别清楚。

This is not the life I want to live for the next 2 to 3 years. 

3月份,我开始在这家叫做Factory 798 Media Inc.的公司上班,着手准备这个叫做Bomoda的网站。网站图标是个大大的BM。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内心的狂喜大概没有人能够理解吧。

I believe in signs. 

尽管在纽约有一份工作,但总得来说我还是一个女屌丝:住在法拉盛,没有男朋友,连炮友都没有;每天7点多就得爬起来,赶7号线,花45分钟去Flatiron的公司上班,一直上到晚上7点才下班。

上班路上,听到《说话的伤口》、《中南海》或者《Bright Lights》、《New York》, 会像个傻逼一样热泪盈眶(前一阵看CSC还真哭了然后跑去跟张守望说“干杯, 你把我弄哭了")。最近在追的Girls,第一集看得我鼻子一直酸。

我们公司在Tumblr楼下。

这是我人生第一个Startup,第一次创业。我其实并不清楚自己想要变成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会喜欢自己即将变成的这个人,我只是很喜欢写东西,写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不过,我很清楚自己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努力地不让那些东西侵蚀自己。我不想变成一个无聊的、寡淡的人,我想让自己永远都活得饱满有力、充满激情,同时保持清醒的理智。为了实现这样的生活,纽约好像就变成了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选择。

很多人来纽约都是为了逃避自己的过去和重新开始,在纽约生活的很多人背后,都有不少故事。我对城市没有太大偏好,我来纽约只是因为我不会开车。在纽约教会我的众多事情之中,最重要的一条或许就是,纽约让我每天都很高兴地正视“我是个年轻人”这一事实,于是就有无数的可能性,去探索、发现、体验、感知和回味。虽然说不上每天都斗志昂扬,但至少多数时候,我可以看到我的灵魂如何张牙舞爪地肆意伸展,而不是被钟形罩牢牢地锁住。所以有时候,我也会忘记我的压力和不如意,以为自己无忧无虑。

我稍微有点白,不富,不美。挑剔,讨厌笨蛋和小气鬼,算不上是一个出色的人。但是我是这个城市生机的一部分,我很努力、认真地度过每一天的生活,我是80%的完美主义者、控制狂和工作狂,剩下20%每天在做白日梦,妄想混吃等死,顺便它还分管那个作为脑残粉的我。我每天都告诉自己,你要在10年之内,成为一个牛逼的人。

好吧,说了这么多废话,我只是想说,如果你想做点什么,不要浪费时间,Believe in signs,相信自然法则和水到渠成,胆子大一点,因为这是我二十多年来,唯一会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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